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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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爆破、机修、电工、电焊、选矿、破碎、起重、提升、通风、企业内机动车辆、排水、尾矿作业等有关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和操作规程(爆破、机修、电工、电焊、选矿、破碎、起重、提升、通风、企业内机动车辆、排水、尾矿作业等有关作业);
(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7)有效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的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证明材料;
(11)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12)有职业危害的场所定期检测记录、防治措施,及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证明材料;
(13)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含采空区)、设施、设备登记检测记录及监控措施的证明文件;
(14)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提升、通风排水等设备);
(15)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年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进行现状评价的备案证明);
(1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
(1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矿山救护协议;
(18)具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内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含地质地形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避灾线路图、通风系统图)。
1、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快速办理(包过) ;
2、三类人员(ABC证出租);
3、三类人员(ABC证继续教育);
4、ABC证 补证、加快申请出证、加快安排报名;
5、ABC证 快速变更,过期延期;
6、有小型项目负责人没有职称证报B合格申请出证;
7、没有任何证报B合格申请出证;
8、直接出证(ABC)。
1、 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
2、 帮助企业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3、 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挂靠对接提供服务
4、 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服务
1、 双反沟通,确定咨询指导服务意向
2、 企业填写提交摸底调查表
3、 根据企业填表所反应的实际情况商定咨询指导服务方案
4、 签订咨询指导服务协议书
5、 指导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协助人员配备等
6、 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7、 修改后开始向企业所在地方建设局正式申报
8、 申报流程:地市建设局 省建设厅 建设部
9、 建设部(厅)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
10、 建设部(厅)批准颁发资质证书